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焚书坑儒的故事_焚书坑儒的典故

秦始皇憎恶儒生引用诗书来反对秦的法律,于是焚毁诗书,坑杀儒生,对中国文化带来极大的摧残。

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。秦始皇三十四年(前213),博士淳于越反对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郡县制,建议依据古制,封子弟功臣以为枝辅。丞相李斯为杜绝“诸生不师今而学古,以非当世,惑乱黔首”的现象,提出焚书的建议。秦始皇采纳其建议,下令除秦国的史书、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百姓家藏的医药、卜筮、种树等书外,凡列国史记、百姓私藏的《诗》、《书》和百家语等均限期交出焚烧。此外还规定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处死,以古非今者诛,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,令下30日不烧,黥为城旦。

焚书对古代文化典籍造成极大的破坏。次年,为秦始皇寻觅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、卢生,因难以继续行骗,便以始皇贪于权势,未可为求仙药为由,相约逃亡。秦始皇闻讯大怒,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黔首,于是下令御史案问诸生,受株连的儒生达460余人,全被活埋于咸阳。焚书坑儒暴露了当时的社会矛盾,加速了秦朝的灭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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