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主页 > 成语故事

天夺之魄的故事_天夺之魄的典故

公元前594年,狄人(赤狄)丞相丰舒执政后杀了他的国君潞子婴儿的夫人,又伤了潞子的眼睛。潞子的夫人是晋景公的姐姐。因此,晋国在同年夏季出兵攻打赤狄,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即灭了赤狄。

丰舒逃亡卫国,卫国人怕殃及自己,把他缚送晋国,晋景公下令把他杀死。晋国派大夫赵同(赵国国君的先人)去向周朝的天子进献俘虏的狄人。赵同依仗晋国强大,对周天子表现得很不恭敬,很傲慢。周天子的儿子刘康公看了很不高兴,骂道:“不及10年,原叔(即赵同)必有大咎,天夺之魄矣!”意思是说,要不了10年,赵同必定遭到大祸,老天爷已将他的魂魄夺走了。“天夺之魄”这个成语用来比喻人已离死期不远了。

本文由安泽信故事网小编发布,不代表安泽信故事网立场,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:http://www.anzexin.com/cygs/1010.html

联系我们

在线咨询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微信号:weixin888

工作日:9:30-18:30,节假日休息